墨西哥起征点低培养纳税意识
墨西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非常有特色,简言之,这是一套征税和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它在强调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的同时,又切实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利益。为了体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墨西哥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0.01比索(1美元约合10.86比索),也就是说理论上所有人的所有收入都需要交纳所得税。
■保护低收入者利益
根据墨西哥税法,凡是月收入在32700比索以下的人都能享受到国家财政提供的纳税补贴,最低金额相当于实际纳税额的30%。
此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还能享受到单位提供的一笔工资纳税额补贴。这些补贴导致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纳税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并不意味着支出,反而会带来更多的收入。以一个月收入2000比索的人为例,按照税法规定,他的实际纳税额大约是164比索,当他履行了纳税手续,则可以分别从国家和单位领取82比索和360比索的补贴,这样一来他的税后实际收入反而达到了2278比索。这种补贴制度切实保护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
■对偷逃税者无情
墨西哥税法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部分长达76页之多,很多领域都有单独的规定。繁杂的规定常常使得很多纳税人无所适从。一般中产阶级以上阶层的人都会聘请会计师帮助自己处理税务问题,而中下阶层则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同时,个人所得税征收环节上也还存在着不少漏洞,因此,偷税漏税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于那些偷逃税款的人,税务部门发现之后会先向其发送一个书面通知,“邀请”其补交税款或说明情况,纳税人收到通知后必须在15天内做出答复,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墨西哥的税法对于违法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比如说自然人变更住址后如果不通知税务部门将被处以2461至4922比索的罚款,而严重的逃税行为将被处以监禁等刑事处罚。
■宣传税法与科技手段
记者在墨西哥税务总局采访时,那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税务部门除了征税之外,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以普及相关的纳税知识。为此,税务部门在各地的办公机构都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询问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可以前往税务局办公室与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最近几年中,墨西哥税务系统的电子化改造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以前,墨西哥人大部分的税种都是每3个月交一次,交税时不仅要排长队,还需要填写一大堆五花八门的表格。2002年墨税务总局在全国推出的纳税卡使这一情况得到了彻底改观。这种纳税卡类似于普通的银行卡,上面记载着纳税人的姓名、税号等信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纳税卡的使用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方便,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和差错率,也有效地避免了纳税过程中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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