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税制结构间接税为主体
在印度,购买商品或在外就餐后付账时,都要比实际价格多付一些钱,这多付的部分便是在为印度政府的税收制度“买单”。
■一个税种繁多的国度
印度的税收分中央政府、邦政府和城乡政府三级,三级政府分别依照印度宪法征收捐税,且税种繁多。与发达国家实行的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结构相反,作为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印度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间接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所谓间接税,主要是商品税、关税、销售税、交通税、旅游服务税和特种商品税等税种。当然,政府也征收直接税,其中包括所得税、公司税、财产税、利息税、土地收入税、印花税等等。
印度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为:个人年收入5万卢比(1美元约合43.5卢比)以下者免征;5万至6万卢比者征收税率为10%;6万至15万卢比者为20%;15万卢比以上者为30%。个人所得税实行自愿申报和催交申报两种。
相对于个人所得税来说,公司所交纳的法人所得税则高得多,为35%,另有5%的附加税;而外资企业则更高达40%,另有5%的附加税。
■偷漏税严重令政府头疼
由于税种较多,程序复杂,税收效果不佳,偷税漏税现象相当严重和普遍,令政府十分头痛。据一名外国记者讲,他每月向房东交纳2000美元的房租,按理说应将房租费全额用支票转账到房东的银行账号上,以便纳税。但房东坚持要他只将一半租金转到银行,另一半用现金支付,这样就可以隐瞒房租实际收入,从而少交房租所得税。许多私营商店购物时也遇到类似情况:如果不索要发票,店家允许按标价付款;如果索要发票,则须再交纳8%的政府税。因为正规发票有据可查,而不开发票则可逃避纳税义务。
据报道,印度中央政府2004-2005财政年度的税收总额为3038万亿卢比,比预期的3053万亿卢比少了15亿卢比。印度财政部长奇丹巴拉姆最近表示,政府的税收还有很大的余地,特别是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大有潜力可挖。他明确指出,“有太多应该交纳所得税的人没有缴税。”据统计,印度全国主动承认自己年收入超过100万卢比的只有7万人,这显然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一般估计,目前年收入超过百万卢比的印度人至少达40万以上。
■税制的改革与不断完善
据税务部门的官员讲,印度政府今年制定了一系列改进税收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今年4月开始推行增值税制度,以逐步取代各邦实行已久的销售税制度。这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印度最大的一次税收制度改革,从而使酝酿多年的增值税终于在印度得以全面实施。
从2005—2006财政年度开始,印度统一实行增值税制度。各邦对所有邦内及跨邦的商品生产和销售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生产和流通各个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标准税率为12.5%。目前各邦邦内征收的销售税、消费税、附加税、货物税、娱乐税等税种将逐步取消,以最终实现在邦一级层面对所有商品和服务只收取增值税一个税种。
印度税务人士指出,开征增值税,标志着印度开始向新型税收制度转变,是印度税收改革的重要步骤。据印度财政部估计,增值税的征收工作正常展开后,各邦每年的税收将有大幅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