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教育报报道,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昨日作出部署,在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将对北京、江苏等12个省份2005年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重点包括:义务教育“一费制”之外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收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公办普通高中是否存在突破省定“三限”标准,以“计划外招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情况;高等学校是否存在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平调、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
此次检查的12个省份包括北京、河北、湖南、广东、江西、福建、江苏、四川、重庆、山东、河南和湖北,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将组成6个检查组,赴12个省份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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