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晚,由中国外交部、农业部和大连市等部门官员组成的处理中国“福远渔132号”渔船在印度尼西亚水域遭炮击事件工作组抵达印尼首都雅加达。26日,工作组分别会见印尼外交部秘书长苏贾南、海军参谋长代表和东部舰队参谋长阿迪准将,对印尼海军采用非人道方式执法,打死打伤中国船员的做法再次向印尼方表示强烈不满,要求印尼方尽快对事件真相进行调查,并向中方通报;从人道主义出发,全力救助受伤船员并尽快放船放人。
印尼方称,这是一次“不幸事件”,愿协助中方调查事件情况,尽快作出妥善处理。记者当日电话采访了印尼海军东部舰队新闻处负责人托尼·沙伊夫尔。他介绍说:“受伤和死亡的中国船员还在马佬奇港口,我们正在等待中国大使馆和海军总部协商意见。伤者已得到治疗,受到了人道主义待遇,他们的情况已经开始恢复。同时,另外14名中国船员的生活供应得到保证,他们身体健康。但由于我们正在对船只进行检查,船员仍不能离开港口。”
中国与印尼两国有关部门的积极接触和表态,表明双方均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妥善顺利解决,以保证双方今后在更广泛领域的合作能够稳定健康发展。
印尼军方说法不一
中国“福远渔132号”渔船是印尼东部时间19日上午10时50分在印尼巴布亚岛的阿拉夫拉水域遭印尼海军“达尔朴勒”号(Dalpele)军舰追赶和炮击的。据印尼海军发言人称,当时印尼海军试图对挂着中国国旗的渔船进行检查。但中国渔船没有对印尼军舰发出的无线电呼叫和信号灯信号作出回应,在军舰开枪示警后企图开船逃跑。随后,印尼军舰就使用机关炮对中国渔船开了13炮。他还辩解说,因为这只渔船突然转向,看来要与军舰发生碰撞。
这位发言人说:“我们发现渔船上有两吨鲜鱼,但他们(指中国船员)拿不出在印尼领海捕鱼的任何适当证明文件。”他宣称,军方的举动是在“遵守法律”。他还透露,除了被扣留在海军基地的那艘渔船外,另外还有三艘中国渔船逃离了现场,目前印尼海军军舰正在周边水域搜寻它们的下落。
此后不久,印尼海军东部舰队新闻处的另一位上尉说,当时军方先是向空中示警开火三次,随后才向渔船侧面开火的。他说,当时印尼军舰是瞄准渔船船尾下部开火,希望能打中发动机迫使其停船的。
有关人士认为,且不说两位发言人的讲话前后不一致,单就“渔船看来要撞军舰”的说法就不合情理,这个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尽管军舰的吨位和其他性能不得而知,但据报道,该舰是2003年才加入印尼海军服役的。在2004年7月举行的马六甲海峡联合反海盗反恐演习时,该舰曾担任参演主角。“渔船撞这种新型军舰”简直是“鸡蛋碰石头”。
印尼海军开炮后,“福远渔132号”的后半部被打开了一个很大的缺口,当即造成中方船员聂卫强死亡,船长王和平和船员袁文勇受伤。随后,印尼海军用海军运输船将中国渔船拖至马佬奇港口。渔船被扣押,船员被迫下船并受到严格监控。
但令人不解的是,发生这样造成渔船毁坏和人员伤亡的重大事件后,印尼官方却封锁消息,既没有通过正式渠道向中国大使馆等方面通报,也不向新闻界透露任何消息。直到“福远渔132号”印尼方代理向中国大使馆反应有关情况后,经中方询问印尼外交部和海军总部,印尼方才证实了这一事件的发生。
当地媒体谨言慎报
最先报道炮击渔船事件的是印尼最大的印尼文报纸《罗盘报》的网站。该网站转载了来自泗水的一篇关于中国渔船遭炮击的消息。
在随后的几天里,印尼各类媒体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很少。即便是简短报道,也基本是印尼海军方面的表态。印尼官方的安塔拉通讯社在第一篇报道中,引用海军发言人的话说,在阿拉夫拉海域被印尼战舰炮击的中国渔船违反了许多印尼的现行规定,如没有带所需的证件、使用禁用的拉网方式捕鱼、捕鱼许可证过期等。报道援引该战舰司令伯拉博沃的话说,在一切警告措施失败后,他下令向渔船射出两发炮弹,其中一发炮弹落入水中,另一发炮弹击中了渔船。在被击渔船惊慌中试图撞击战舰时,他下令再次开火……
中国使馆积极善后
中国使馆20日晚获悉“福远渔132”号渔船遭炮击并造成中方船员一死两伤这一消息后,立即要求“福远渔132”号渔船的印尼方代理尽全力救治受伤船员,并保存好死亡船员的尸体,安顿好其他船员。与此同时,大使馆迅速与印尼海军进行电话联系,要求其提供有关情况。
21日上午,中国使馆照会印尼外交部和海军总部提出严正交涉,对印尼海军炮击中国渔船并造成人员伤亡表示震惊和强烈不满,对印尼方未能及时向中国使馆通报有关情况表示遗憾。照会还要求印尼方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救助受伤船员,保证其他船员的人身安全,并提供人道主义待遇。
23日,中国使馆派出两名官员赶赴马佬奇,看望中国船员。他们到达现场后立即与印尼有关方面进行交涉并和当地华人取得联系,寻求他们提供帮助。据悉,目前中国船员已经回到停靠在民用码头的他们自己的船上,饮食得到供应。受伤船员在当地马佬奇县立医院接受治疗和一级护理。两名伤者的伤势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以来,印尼加强了对非法外国渔船进入该国水域的查扣。官方和军方多次强调,为保护印尼渔业资源和本国渔民的利益,若发现非法外国渔船在印尼海域作业,海军有权将其扣留甚至将其击沉。为此,中国大使馆在事件发生后呼吁中国各有关企业尽快处理其所属渔船海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以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