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9月30日披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2日,有110余人从煤矿撤资,撤资金额600余万元。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百人,各类官员63名:县处级13人,乡科级36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4人。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纪委等四部委局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后,内蒙古自治区作为煤炭资源富集区,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精心部署,多措并举,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
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工作小组召开全区网络会议,听取各盟市清理纠正工作进展情况,对清理纠正工作进一步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区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保证清理纠正工作落到实处,清理纠正工作一定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在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进行,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严明纪律,保证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取实效。
9月25日,自治区派出三个督查组,正在对鄂尔多斯等7个煤矿富集盟市进行督查,详细情况仍在核实汇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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