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省今年最大的涉黑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该案的两名主犯廉博伟、丁玉卓被控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成立,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6年以来,被告人廉博伟以亲属、同学、乡邻、朋友关系为基础,陆续纠集丁玉卓、陶玉安、李刚等十余人,在哈尔滨市呼兰区一带,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一定规模的犯罪团伙,逐步演变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前后不到7年,实施故意杀人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2起、放火犯罪1起、非法买卖枪支犯罪1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其他违法犯罪10起,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多人受伤;通过采取殴打、非法拘禁、威逼恐吓等暴力手段巧取豪夺、垄断市场非法敛钱千万余元。同时以交朋友为名,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和保护,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廉博伟等17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11项罪名。同时,判处该案的两名主犯廉博伟、丁玉卓死刑。廉博伟、丁玉卓二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当庭表示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