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截至9月22日,全省有6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从煤矿撤资。涉及入股资金599.93万元。目前,已有41人全部撤出投资入股资金。
据省纪委负责人介绍,该省对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当前遏制煤矿事故多发和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这次清理纠正工作,割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与煤矿业主之间的非法利益纽带。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安监局,派出清理纠正工作普查小组,对梅州、清远和韶关三个重点产煤市的清理纠正工作进行现场督查,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现象。
广东省纪委负责人指出,凡未如实登记从煤矿撤资的应从速补报。广东省纪委目前已经收到反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的举报6件,已及时转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对反映属实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将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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