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消息:人民币和新台币现钞兑换已在金门、马祖地区试办,台湾“行政院”院长谢长廷二十日向工商界允诺,会尽速让两岸货币兑换扩及到本岛,如果要长期稳定兑换,仍得将清算协议改成清算机制。
据“中央社”报道,工商协进会理事长黄茂雄会后转述谢长廷谈话指出,谢长廷原则上已同意台湾地区可以办理人民币和新台币兑换,目前正进行最后阶段考量,两岸“清算协议”必须改成“清算机制”,进行起来才比较没有障碍。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处长廖耀宗则补充说明,两岸货币现在金、马地区试办,是透过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做人民币和台币的拋补,一天大约有一百万人民币的量。
廖耀宗表示,谢长廷虽允诺尽速扩及本岛兑换人民币现钞,但并未提出时间表。由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限制,台湾本岛要实施人民币和新台币兑换,必须等清算协议建立,目前希望将“清算协议”改成“清算机制”,让台湾本岛可以像金马地区金融机构一样,由第三地银行完成清算机制即可,但这仍需要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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