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钱”沦为腐败者的“唐僧肉”
“德隆完了,我们的公积金也完了。”新疆昌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人士对记者说。据他介绍,昌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花2亿元购买了德隆公司下属金鑫信托公司的国债。2004年5月就应该到期的,但至今这笔钱连同近2000万元的收益一起随着德隆的崩塌而难以追回。
显然,作为百姓“安居钱”的住房公积金,在逐渐陷入“沉淀”怪圈的同时,也可能变成许多掌权人手中的“生钱”利器。
1999年到2004年间,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利用职权多次向银行作抵押贷款,涉案金额达1.2亿元;河北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3亿多元住房公积金交给保定航空证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股市,最后被不法分子席卷一空;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
这些不过只是公积金沦为腐败者口中“唐僧肉”的典型案例而已。情况远比想像的要糟糕。在2004年建设部举办的一次培训班上,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指出,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统计检查发现,各种违规项目和贷款高达70多亿元。
而2005年9月28日,在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05年第3号审计结果公告中又透露,国土资源部住房公积金预算编报与实际执行差距太大,结余1.12亿元;2004年,国资委管理的30多家单位累计多报领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预算资金906.12万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
为什么公积金大案开始频频出现?“主要是负责决策监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新疆昌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位人士向记者介绍说,2003年之前,公积金管理是由各地建设部门负责。而2003年之后,只在地级州、市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管理部,成为各地政府直管部门,而在建设部门设立监管处。这样的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
“同时,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单位,他们必须要养活自己。收益主要来自购买国债。但国债的风险是很高的。”昌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位人士说。
“管委会一年基本上也就开一两次会议。这样决定权基本上就只落在了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手中。也就是说这一个人一旦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就意味着公积金将受到损失。”昌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位人士说。公积金监管处是建设厅房管部下面的一个处,从行政级别上和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平级或高半级,从实际意义上讲只是每年向各地要一些报表、数据之类。所谓的监督作用只是摆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安秀梅把当前住房公积金的这种监管模式称之为“九龙治水”。“这么大的一笔资金,如果在内控和监督机制上不完备,出问题是早晚的事。公积金管理的问题在于多头管理导致无人管理。”安秀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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