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致麟(右一)与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北京首席代表韩小华(左一)在交涉。
提出赔偿等三项要求
“受害的劳工们等了60年,法律诉讼也已经有10多年时间,可是你们连个话都没有。”昨天上午,中国劳工遗属吴致麟这样质问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在北京的首席代表。
随后,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和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将一份《劝告书》递交给了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
《劝告书》提出三项要求
这份由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和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联名发出的《劝告书》指出,“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是参与当年强掳中国劳工并强迫中国劳工做苦役的35家日本公司之一。希望你公司认真对待过去曾实施的不法行为,诚意对待原告的正当诉求,主动积极地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劝告书》同时还向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提出三项要求:以公司的名义正式公开向中国劳工及遗属就当年对中国劳工实施的非人道行径赔礼道歉;以公司的名义向被奴役的中国劳工及遗属赔偿;保证自己永远不再向中国人实施非人道行为。
《劝告书》要求该公司接函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
日代表称将转交公司总部
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在北京的首席代表韩小华昨天收下了这份《劝告书》,并表示将尽快将其转交给日本总部。
当记者问及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是否应就战时强掳并虐待中国劳工问题作出积极回应时,韩小华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其中的具体情况,因此不便发表看法。
据统计,自1943年至1945年,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的御岳作业所等5个作业所至少强掳2168名中国劳工为其做苦役。吴致麟的父亲吴绍忠就是在此期间被强掳到鹿岛建设株式会社从事苦役的。
《劝告书》将送达其余日企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会长马得志昨天表示,日本一些企业到中国来从事商务活动,并由此获得经济利益,但却对曾奴役中国劳工负有的法律责任置若罔闻,完全不考虑其当年对中国劳工所欠之债,而且对中国劳工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以“诉讼时效”等借口推卸和逃避责任,这种做法是不能被宽恕的。
中国劳工对日索赔案律师团律师康健表示,《劝告书》将陆续送达其余所涉及日企(本报曾报道日侵华战争期间强掳中国劳工的日本企业名录),促其认真对待过去曾实施的不法行为,诚意对待原告的正当诉求,积极地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背景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自1943年至1945年,至少有35家日本企业,135个作业场所强掳近4万名中国人到日本做苦役。中国劳工受尽了日本政府与日本企业的非人虐待,很短时间内便有6000多名中国劳工被日本企业折磨致死,侥幸活下来的,也是疾病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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