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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官员:房地产开发商是一个很有实力的群体,他们有的比物价局更能左右地方政府
中国宁波网讯自福州市物价局7月初向社会公布房价成本清单后,江苏、浙江等地相继传出开始推行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的消息。“清单”公开命运如何?记者在浙江和江苏两地进行了追踪调查。
房价清单中的土地价格将作为政务信息公开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要求,杭州市对三级国土部门的政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进行检查,从11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这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了开发商楼盘的土地价格,这意味着房价成本清单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已作为政务信息新内容向社会公开。
杭州市国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这些信息在国土局的网站上基本都已公开,任何人通过互联网都可以从该局网站上检索、查询这些信息。
杭州市1997年就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于1999年最早实行经营性土地一律公开招拍挂,市区所有土地由市土管部门统一垄断调控,禁止一切协议出让行为。规划要求、容积率等所有土地出让信息都事先予以公布。招拍挂价格一出来,就可以计算出楼面地价是多少。
杭州市国土局宣传处负责人王建平告诉记者,杭州实行土地招拍挂后,所有的土地价格信息、拆迁和补偿标准都相对公开。他解释说:“其实,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很多成本分散在房产、工商、建委等职能部门,有的已经公开。现在可以再细化的是将这些信息综合起来,统一公布。”
公布“清单”从技术层面解决并不难
今年5月8日,江苏省物价局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建立商品住宅社会成本监审制度,承诺物价部门将定期测算并公布商品住宅的社会平均成本,提高房价透明度。通知将房价成本分成“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安成本、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基础设施费、期间费用、代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个项目。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定期测算,并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分地区、分项目向社会公布商品住宅社会平均成本。
江苏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华文介绍,上述7项成本是商品房价格构成中的主要成本。对于具体成本测算方法,物价局也做了充分的考虑。其中,土地取得费用以土地实际出让价格为依据,前期工程费用以分地区平均水平为依据,建安成本、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基础设施费以社会一般建造、配置标准为掌握原则,期间费用以上年度开发企业平均费用计算,代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有权部门制定的标准为依据。
物价部门认为“房地产的相关信息牵涉多个部门,且多已公开,房价成本的测算从技术层面解决并不难,可以找其他部门协助。”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国土局、房管局和地税局等部门。
南京市国土局市场办主任陈先华告诉记者,“南京市自从2002年实行土地招拍挂后,所有的土地价格信息都是公开的,拆迁和补偿标准都相对公开。目前,在江苏省国土局网站和江苏省招投标网站上,都公布了近几年土地招投标价格的详细信息,结合每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化率等数据,具备一定常识的人都能计算出单位面积的土地成本。”
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纪检书记舒建红说:“南京市在售商品房项目从去年开始几乎都上网销售,成交价格实时在网上公布。”南京市地税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市里所有房地产公司的税前利润率都有案可查,各区级税务局对辖区房产项目的进展紧密跟踪。通过各项目营业额和利润空间,再扣除利税,可以基本推算出项目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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