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人禽流感的发生,保证市民饮食卫生安全,做到严防死守,从11月8日起,大连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人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天派出百余名卫生监督人员对大连的禽类肉制品加工企业、经营禽类产品的商场、超市、肉食品批发市场及餐饮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了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防控人禽流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卫生行政部门还组成了3个督导检查组,对大连各区(市)县的禽类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导。至昨日,全市共检查单位454家,其中餐饮单位277家,超市61家,食品加工单位48家,医疗卫生机构68家,收缴不合格食品40余公斤。
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都制定有自己的防控预案,经营销售禽类产品的商家大多数在进货时能够向生产厂家索要产品合格证和检疫证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禽类产品是安全可靠的,尚未发现有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各级医疗机构能够切实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的职能,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物资准备,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但也有个别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采购禽类产品时没有按要求索要产品检疫证明。
市卫生行政部门已下发《通知》,要求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严禁购进活禽及用病死禽加工制作食品。要购买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建立严格的购入账卡制度,明确记载购入渠道、数量、时间,货证要完全相符;加工制作过程坚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的原则,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防控人禽流感期间,不得在经营场所内饲养鸡、鸭、鸽子等活禽。从事禽类肉制品加工、储存、经营的加工厂(点)、冷库、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要严格落实食品查验、索证制度,严禁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和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无生产企业的禽类产品。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发现传染性病例、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
目前市卫生行政部门已将防控工作层层分解,定岗定责,建立了防控人禽流感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人员到位,通讯畅通,随时受理群众有关禽流感疫情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今后一段时间内,卫生行政部门将继续对大连的禽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在此市卫生行政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禽类肉制品一定要到正规商家,如果市民发现商场、超市和餐饮单位有经营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无生产企业或未检疫及检疫不合格的禽类产品的,可以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另据了解,大连已确定市第六人民医院为人禽流感防治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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