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又是一个必须实现的指标——
怎样行动才收效
目标已然明确,怎样行动才可收效?
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根本
实现节能目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是根本。自2002年起,我国开始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并呈现出显著的重化工业特征。这必然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原材料。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能耗较低的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重,降低高耗能产业的比重,比如限制电解铝等产业的发展,才能有效降耗。
中国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史丹说:“要全面理解调整产业结构的含义,重化工业特征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能短期逾越。所以,在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调整产业内部结构。同样属于第二或第三产业,其内部也有高耗能、低耗能行业的区分,有科技含量高低、附加值高低产品之别,我们要在产业内部优先发展那些高科技含量、低耗能、低污染的行业。”
史丹认为,优化产业结构还要和我国能源的科学配置相结合。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能源效率明显高于欠发达地区。以长三角为例,2003年,长三角地区每吨标煤创造的GDP比全国平均水平多0.39万元,每千瓦时电所创造的GDP比全国平均水平多1.93元。所以,在能源配置上,经济发达的能源高耗区应该与欠发达的能源富集地区进行能源经济合作。
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智慧和魄力,更需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已经要不得了。地方政府在研究制定区域规划时,要杜绝盲目上高耗能项目的做法。一个项目能否上,地方政府要把节能、环保等内容列入准入检验内容,通过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考核。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让上马;已经开始生产的,要强制改造,达标后才可生产。
让政策和制度为节能护航
“技术在节能中发挥的潜力作用非常大。生产企业应不断加强节能技术投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品、工艺、设备,做到生产过程节能,生产出的产品节能。政府应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发明,把节能作为技术革新中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激励企业发明节能产品,实现节能技术革新。”史丹说。
节能不能简单地靠号召、靠意识,重要的是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目前,我国系统性的促进节能降耗政策还没形成,有些政策并没有被很好地贯彻执行。比如,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但是,目前全国依然有22个省市区的84个城市,以有损城市形象、造成交通拥堵等理由限制小排量汽车。
“为此,政府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并完善能源生产率、消耗降低率、循环利用率等为基本框架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把它们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同时,严格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破坏和浪费能源的违法违纪行为,用法律手段保障节能工作开展。”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高世宪说。此外,还要通过价格和税收杠杆的约束功能,提高生产和消费成本,“逼迫”企业、居民节约能源。当前要进一步理顺资源的价格体制,合理提高资源税,并通过各种奖惩措施调节能源分配,坚决淘汰浪费能源的落后工艺、技术和产品。
降低能耗水平要抓源头,国家标准委主任刘平均说:“目前我国的标准、法规大清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在旧标准的修订、新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要进一步硬化节能这个‘硬杠杠’。尤其对那些高耗能领域的产品、服务更是要制定严格的能耗限量标准。今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产品将不许出厂、不许上柜台。”
重点工程和企业要挑节能大梁
解决问题要抓主要矛盾,节能工作须盯耗能大户。“十大节能工程”和“千家高耗企业计划”能否在节能工作中有所突破,直接决定了20%降耗目标能否实现。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不久又启动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等。专家测算,这十大工程的实施,可在“十一五”期间节约2.4亿吨标准煤,这不仅对实现20%目标起到关键作用,还将带动社会投资约5000亿元。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这十大节能工程的实施。
再说1000家高耗能企业计划。据估算,我国70%的终端能源消费都来自工业,这1000家企业的能源消费又占工业耗能的60%。也就是说,我国全部终端能源消费的40%—50%都来自于这1000家企业。“政府有必要根据这些企业特点,跟踪这些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对这些企业耗能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并通过能源审计等一系列方法帮助指导进行节能技术改造,这无疑会对节能目标实现起到关键作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王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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