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在营业网点
更名 公告
经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自2005年11月25日起“中信实业银行”更名为“中信银行”,英文名称由“CITIC INDUSTRIAL BANK”变更为“CHINA CITIC BANK”。相应的,本行名称由“中信实业银行 ”变更为“中信银行 ”,英文名称“CHINA CITIC BANK BRANCH(SNB-BRANCH)”。
自2005年12月1日起,本行正式启用新印章、新行标、新的业务凭证。2005年12月1日前客户购买的支票、电(信)汇凭证、汇票申请书(温州地区加上本票,嘉兴地区加上贷记凭证),可延用至2006年2月28日,自2006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客户从2005年12月1日起及时到本营业网点购买新的业务凭证,或办理以旧换新手续。
更名对我行各项业务没有任何影响,我行机构网点、咨询电话保持不变。今后,我行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开发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真诚回报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衷心希望广大客户继续关心支持中信银行的工作。
(中信银行 分/支行公章)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各分支行致当地监管机构、金融同业
(文件头)
关于中信实业银行 分/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 分/支行的函
:
经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自2005年11月25日起“中信实业银行”更名为“中信银行”。
我行名称也相应由“中信实业银行 分/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 分/支行,英文名称为CHINA CITIC BANK BRANCH(SNB-BRANCH),我行辖属各机构行名同时变更,详见《中信银行 分/支行及辖属机构更名一览表》(附后)。自2005年12月1日起,我行及辖属各机构将正式启用新印章、新行标及新的业务凭证等。
特此致函
附件:中信银行 分/支行及辖属机构更名一览表
(中信银行 分/支行公章)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致重要客户
(文件头)
关于中信实业银行 分/支行更名为中信银行 分/支行的函
:
经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自2005年11月25日起“中信实业银行”更名为“中信银行”。我行名称也相应由“中信实业银行 分行”更名为“中信银行 分/支行”,英文名称为CHINA CITIC BANK BRANCH(SNB-BRANCH)。自2005年12月1日起,我行将正式启用新印章、新行标及新的业务凭证等。
长期以来,贵公司与我行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此,向贵公司多年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及真诚合作表示由衷的感谢!更名后,我行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开发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真诚回报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愿我们进一步携手合作,与时俱进,共同谱写银企合作的新篇章。
(中信银行 分/支行公章)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