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12月5日通报了今年以来(2005年1-11月),全国的安全生产简况。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特大事故116起,死亡2582人;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3起,死亡966人。以下是具体情况:
(一)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16起,死亡2582人,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增加210人。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发生62起,死亡1703人,同比增加9起、496人。工矿商贸企业中:
煤矿企业发生53起,死亡1544人,同比增加17起、640人;
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1起,死亡37人,同比减少3起、69人;
建筑企业发生2起,死亡30人,同比增加1起、9人;
烟花爆竹发生2起,死亡39人,同比减少5起、73人;
其他工商贸企业发生4起,死亡53人,同比持平。
火灾事故发生3起,死亡5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8人;
道路交通发生40起,死亡679人,同比减少11起、119人;
水上交通发生2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2起、95人;
渔业船舶发生6起,死亡69人,同比增加2起、26人。
(二)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3起,死亡96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39人。其中:
煤矿企业发生9起,死亡811人,同比增加3起、357人;
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1起,死亡37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3人;
火灾事故发生1起,死亡3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3人;
道路交通发生2起,死亡87人,同比增加1起、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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