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黑龙江省省长办公会上获悉,为彻底解决黑龙江省历史上形成的小煤矿数量多、事故多发的问题,黑龙江省将大幅提高新审批小煤矿的门槛,拟将新审批的小煤矿年生产能力确定为不得低于30万吨;属于稀缺资源和边角资源的,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6万吨。
由于煤层薄、煤层带倾斜度高等特殊地质条件,黑龙江历史上形成数目众多的小煤矿。这些小煤矿不仅浪费资源,污染了矿区的环境,还事故多发,成为煤矿安全的一大顽症。
为彻底排除小煤矿的安全隐患,黑龙江已决定提高新审批的地方小煤矿的门槛,根据本次省长办公会的精神,拟新审批的地方小煤矿的年生产能力将确定为不得低于30万吨;属于稀缺资源和边角资源的,年生产能力不得低于6万吨。
此前,黑龙江省已确定了今年全省小煤矿治理的奋斗目标,这个省将在年底前彻底关闭所属的产量小、安全隐患突出的200家小煤矿。对已保留的小煤矿将通过对矿产资源的重组、股份制改造,组建煤炭公司,走规模化经营和集中化管理的路子,推进小煤矿管理体制创新,使全省小煤矿逐步形成“四统一”的管理模式,即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生产开发统一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市场销售统一协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