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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高招乙肝歧视案”目前有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白晓勇已与河南财经学院达成庭外和解,该院接受白晓勇于下学年转入该院就读,白晓勇也已于日前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在今年高考中,白晓勇报考了河南财经学院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虽然成绩远远高出该校的录取分数线,但白晓勇始终没有收到该院的录取通知书。白晓勇后经调查得知,河南财经学院以该生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对其拒绝录取。由于与学校交涉无果,白晓勇将河南财经学院告上法庭,要求该校为其非法的歧视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月11日本报曾作报道)
近日,白晓勇与河南财经学院达成庭外和解,“河南财经学院承诺明年接收我转入该院就读,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白晓勇说,“所以我已经将撤诉申请递交到了法院。”
乙肝病毒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网”版主陆军全程参与了白晓勇案件的审理,并给白晓勇提供了大力支持。在得知这个结果后,他表示感到非常高兴。“学生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这是我国迄今十几起乙肝歧视案中结果最好的一个!”
陆军说,近些年来,乙肝歧视现象已经逐渐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2004年12月1日修订生效的《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2005年元月,人事部和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中也明确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合格的。另据报道,辽宁某大学近日也撤销了对25名乙肝大三阳学生的休学决定。
“这些都表明,消除乙肝歧视,共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陆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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