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概念积极加入有关国际公约
1950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将每年的这一天定为“世界人权日”,以纪念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
目前西方世界对人权的理解,基本上仍是美国总统罗斯福于1941年所表述的4项“自由”,即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言论和宗教信仰的自由。而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概念,则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国际人权事业的贡献。
中国政府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10月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3月向联合国递交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书。今年4月,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在日内瓦审议了中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首次履约报告。
今年10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表示,目前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和准备,一旦条件成熟,国务院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由于该公约的一些条款与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中国还需在立法和司法领域进行改革。
-严格限制死刑最高法院收回复核权
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改革和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和复核程序,确保死刑案件的质量,由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
最高人民法院官员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都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是目前这项法律规定没有落实到位,尚有部分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授权地方高级法院核准。这种情况不利于保证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中共十六大提出中国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对于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统一死刑适用标准、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在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死刑开庭审理是确保办案质量,防止发生错判的重要程序保障。
-新《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依法保护宗教财产
官方公布的资料表明,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众1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10万余处,教职人员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院校76所。
今年3月,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构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不得损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占有、使用的文物。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拆迁人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并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经各方协商同意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的房屋、构筑物予以重建,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另据统计,中国现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僧尼20多万人;道教宫观1500余座,道士2.5万余人;清真寺3万余座,伊玛目和阿訇4万余人;天主教教堂和会所4600余座,神职人员4000多人;基督教堂1.2万余座、聚会点2.5万余处,牧师1.8万余人。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间,中国天主教会和基督教会累计发行《圣经》3500多万册,并受到多种免税优惠。目前在北京,在教堂举办婚礼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时尚。
-网络为民众表达观点提供平台国际主流媒体网站可顺利浏览
据今年6月30日的统计,中国互联网用户总数已突破1亿人,上网人数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中国民众开阔视野、了解世界打开了广阔的窗口,也为人们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提供了平台。
国际主流媒体的网站目前在中国大陆都可顺利浏览,如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共同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美国有线新闻网CNN、英国《泰晤士报》、法国《费加罗报》、德国《世界报》、日本《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等。中国大陆的网站数已达到67.7万个。网络已成为中国民众表达观点的重要场所,在反映民意方面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除各大网站提供的论坛外,各种各样由网民自己创办的网站,表达着各种不同社会阶层和族群的观点,远远超过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所涉及的范围。
-关注贫困群体的生存和发展解决农民看病和子女教育问题
今年8月,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06年起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由目前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到20元。总体规划是到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国40%的县,2007年达到60%,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此外,中国政府对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从2004年秋季开始,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每学期从3亿元增加到8.7亿元,为22个中西部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家庭的2400多万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28亿元用于免费教科书发放,享受免费教科书的中小学生增加到30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