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农业部接到报告,发生在湖北省荆州石首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的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对疫区采取了封锁、扑杀、消毒和对受威胁区禽只进行紧急免疫等措施后,疫情被扑灭。
经过21天检测,未发生新的传染源,符合《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关于疫区解除封锁的规定,12月10日对以上4个疫区解除封锁。
农业部要求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继续加强疫情监测,采取积极的防疫措施,防止疫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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