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大爆炸造成的松花江水污染带仍在不断前行。而民间对这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源头的追究也在继续。记者昨日获悉,哈尔滨顺意园饭店状告吉林石化双苯厂一案(本报11月27日报道)有了进展,原告已增加到20个,而考虑到松花江水污染造成国内甚至国际重大影响,管辖权应该在高院,因此诉状已被转到黑龙江和吉林省高院。
13日,两地高院已收下立案材料,按法律程序,7日内法院将决定是否立案。
本案代理人之一刘洪朴律师昨日告诉记者,哈尔滨顺意园饭店委托他们在哈尔滨中院起诉吉林石化双苯厂后,不断有企业和市民个人要求加入诉讼,考虑到松花江污染在全国甚至国际产生重大影响,法院和律师界人士多认为案件应在高院起诉。因此他们将案件起诉材料转到了黑龙江省高院和吉林省高院。
为什么要同时在两地高院起诉呢?刘律师说,这是典型的侵权案件,在侵权行为发生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虽说在黑龙江起诉在交通等方面对原告有便利,但他们近日赴吉林现场考察发现,吉林省内松花江沿岸还有其他化工企业在大肆排污,为了警示这些化工企业,他们选择同时也在吉林起诉。谁先立案就先在哪打官司,若两家都立了案,就由两家协商由谁家管辖。本周二两地高院都已收下他们的起诉材料,按法律程序,下周二(20日)前应该会有结果。
据悉,此次提起共同诉讼的20个原告包括17家餐饮洗浴店和3个以个人名义起诉的市民。他们的诉讼请求有: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向松花江排放污染物质;2.判令被告负担因污染而发生的清理费用;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其污染松花江导致全市停水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4.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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