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企业无故停止供气以及燃气的气质、压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等,在太原市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近日,《太原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以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的经营秩序,严禁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法现象。
“煤气不足,群众气多。”一段时期以来,随着焦炭价格的直线下跌,太原市一些燃气经营公司生产积极性受挫,造成局部停气或气压不稳、气质下降、罐装煤气价格上扬,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条例修改后,将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企业和煤气供气站的行为。目前,太原市有人工煤气气源厂6座,煤气管线1600余公里,日供气量150万立方米,用户54万余户;有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6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260多个,用户10万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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