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贿人外围突破,牵出12名司法等有关人员
【案情回放】关春节,女,34岁,原任河南省西平县物价局财务股长兼出纳,被捕前任西平县乡镇企业局纪检组长。
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关春节采取收入不记账、重支等手段,贪污公款12.28万元,2003年11月该案起诉到西平县人民法院。法院将该案重罪轻判,判处关春节有期徒刑3年。
2004年6月17日,西平县法院以贪污12.28万元改判关春节为有期徒刑12年。抗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又查出关涉嫌贪污公款12.99万元新的犯罪事实。2004年11月,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与前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县法院副院长郭新武、刑庭庭长谢莲香、主办法官张新坡、物价局局长吕彦堂、关春节的丈夫李杰、县看守所干警朱庆国、行贿人王文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县检察院公诉人魏某、县法院行政庭法官张某、关案律师王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被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处理。
2003年年底至2004年1月,西平县物价局局长吕彦堂、关春节的丈夫、西平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李杰及吕彦堂的干亲王文轩等人为了使关春节逃避处罚,向县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郭新武、刑事审判庭庭长谢莲香、主办该案的法官张新坡等人行贿。
他们向郭新武送现金1万元、茅台酒1件、玉溪烟两条;向张新坡送现金1万元、茅台酒1件、玉溪烟两条;向谢莲香送现金1万元;向县检察院公诉人魏某送现金5000元、购物券2000元。同时,吕彦堂、李杰通过请吃饭、洗澡等形式与办案法官张新坡接触,密谋为关春节开脱罪责,并通过西平县看守所干警朱庆国同被羁押的关春节串供。
吕彦堂在自己作伪证的同时,还指使县物价局的副局长叶某、崔某等人为关春节作伪证,并通过关春节的辩护律师杨明将伪证提供给法官张新坡。张新坡在明知辩护人提供的证据系非法证据,且与侦查阶段的证据发生重大冲突,仍将律师提供的证据予以采纳,导致关春节一案贪污数额由12万余元减至1.7万元,2004年2月20日,法院将该案重罪轻判,判处关春节有期徒刑3年。
对此判决,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随后,驻马店市和西平县两级检察院采取行动,协调配合,分工合作,组织10个办案组投入侦查工作。他们以行贿人作为重点突破对象,以行贿过程为主线,采取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方法,在掌握了行贿人的动机、目的及过程,广泛搜集外围证据后,再接触主要涉案人员,适时抛出有关证据,一举挖出了关春节贪污案背后涉及公检法机关等有关人员共12人的司法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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