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36条”破“垄”前行
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非公36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自称“在市场夹缝中生存”的个体私营企业,属于中国经济中的弱势群体,贷款难、受刁难多、承担风险能力弱,并一直被排斥在诸多行业之外。在此生存环境下,非公经济仍作出重大贡献:占GDP比重从1979年的不足1%提高到目前的三分之一左右;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七成以上由其提供,从农村转移出劳动力的七成以上也在非公经济就业。“非公36条”的出台,意味着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被国有经济所垄断的行业,正式向个体私营企业敞开大门。不过,从各地的实际操作角度看,“非公36条”的落实依然存在明宽暗紧之担忧。
国有银行“变身”上市
2005年,是距离外资全面进入的“前奏年”,自然发生的事情比较多。在很多百姓还认为国有四大银行不可能有什么新变化的时候,建行、工行、中行不仅“变身”成立了各自的股份制公司,其中,建行更是率先在香港上市。很多股份制银行也在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内部机制改革等措施来争取上市之路。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也稳步推进,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同程度地推进了适合特点的改革。而这背后,是一个个银行自身的“突破”。
在原来,指望在国有银行得到“笑脸服务”简直不可想象。银行改革开始后,让百姓开始慢慢相信国有银行也可以提供人性化服务。
在原来,当人们一说到银行风险,首先想到的便是巨额的不良贷款。1995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四级分类为20%,1997年达到30%,1999年上升到近40%。此后,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一直停留在两位数上。银行改革后,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逐步“双降”。为此,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说,“是改革带来了国有银行资产质的变化。”
在原来,股份制银行由于地域和经营业务的局限性,使得自身的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银行改革后,股份制银行不仅进一步完善了金融企业框架和制度还拓展了自己的经营业务。
现在看来,2005年注定了是银行业自我“突破”的一年。
农民变居民
一直有弱势群体之称的中国农民,终于在2005年交了好运。
上半年,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一句“年底完全停收农业税”的承诺,让8亿农民成了2005年国家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也让“工业反哺农业”的口号有了实质性的第一步。据说,现实中已经退化为“皇粮”或“地租”的农业税,世界上只有中国和越南两个国家还存在。
不过,取消农业税不能列入2005年突破范围,因为这一政策在2004年就提出了,2005年只是落实而已。
称得上是2005年三农问题重大突破的事件,应该是农村户籍制度改革。2005年10月底,减负后的农民又迎来一个事关“面子”的政策喜讯——农民要变为“城里人”了。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公开表示,公安部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籍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而陕西、湖南等地更是先行试点。尽管有识之士发出了“仅有城市户口还不够”的呼声,但对于自叹“同命不同价”的农民来说,“城里人”毕竟是他们多少代人孜孜追求的一个身份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