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1月,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49万件,退还用户6.89亿元。这是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此间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森说,今年以来,各级物价主管部门牢牢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化肥为主的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电煤价格、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价格违法势头。
据统计,截至11月底,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49万件,实施经济制裁17.58万元,其中,退还用户6.89亿元,没收违法所得9.76亿元,罚款0.93亿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彭森介绍,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分三个层次组织实施价格收费检查,促使价格收费秩序进一步好转。其中,第一层次为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试点;第二层次为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人力资源管理收费重点检查;第三层次为分类指导地方自主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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