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另一名高官因涉嫌犯受贿罪和重婚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曾是毕玉玺同僚的金德民今年47岁,北京市人,曾担任北京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金德民利用担任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负责该公司与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以需要支付“外围运作费用”为名,多次向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某索要港币90万,美元10万元;并先后收受谷某给予的欧米茄牌手表两块,索尼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上述款物共计人民币182万余元。金德民在有关机关对北京市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玺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后,于2004年4月至5月间,先后两次将港币90万元、美元5万元退给谷某。
检察机关还指控,金德民于2003年9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北京中佳政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奥枫庭”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收受该公司刘某人民币42780元。
另外,金德民还被指控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1998年起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有一子。
检察机关认为,金德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有配偶而重婚,应当以受贿罪、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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