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等五部门联合在《宁夏日报》上对拖欠1937万多元贷款的805名公职国家人员进行曝光,被曝光的公职人员都属于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老赖”。
据悉,2004年以来,宁夏有关部门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村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必须限期还清贷款,但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置若罔闻。
宁夏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一项统计显示:欠款最多的是同心县粮食局职工陈金祥,竟欠同心县联社3笔款,共计320万元;欠款排第二位的是同心县财政局干部陈学文,欠同心县联社两笔款,共计290万元。绝大多数公职人员欠款在两万元以下。信用社有关人士指出,欠款者中有许多是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还有一些公检法干部。
日前,宁夏纪委等部门下发通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以上通告单位和人员立即实施“三停”(停薪、停职、停岗)“三不”(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措施,并作出组织处理,以保证清欠任务顺利完成。
对于宁夏纪委等部门首次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公职人员拖欠贷款一事,当地干部群众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贷款属于隐私,不应该随意曝光;有些银行职员则认为,对于那些有钱却赖着不还款的人,舆论监督将会比法律手段更有效,在媒体上曝光欠款不还者,也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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