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称,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度在一点一点地扩大,然而它依然是一个陌生而有着潜在禁忌的话题。
四年前,28岁的周丹在网站上以实名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他预料到了人们的惊愕、父母的痛苦引发的“家庭大地震”以及朋友的疏远。但是,他没有预料到,四年后他应复旦大学邀请走上《同性恋研究》的讲台。
这位口若悬河的律师坦言,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开设这门公共课,着实是始料未及。他说:“在中国,长期以来,同性恋都是人们私下谈论的话题,同性恋群体也一直被偏见和世俗伦理重重围困。”直至今天,仍然有许多“圈内圈外”的人质疑“周丹”是否是他的真名。
如今,复旦大学首开先河,开设同性恋研究课程。2005年9月7日是开课第一天,只能容纳100人的教室,至少挤进了180人。“到处都挤满了同学和记者,连地板都看不见了”,复旦医学院临床专业的洪长达回忆说,“在学生的夹道欢迎下,老师终于站到了被挤得不足几平方米的讲台。”洪长达最后是靠在教室的窗口外,听完了第一堂课。
“如此多的人选修这门课,说明很多人对同性恋现象是陌生的”,负责该课教学的社会学系副教授孙中欣说,“《同性恋研究》课程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了解社会性别与同性恋、同性恋的跨文化比较等方面的知识,逐步消除对同性恋的忽视和偏见。”
“为本科生开设有关同性恋的公共课,尤其是在非医学专业以外开设,在全国高校中是史无前例的。这是大学教育对长期被忽视的社会群体的一种‘反歧视呼吁’,更是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一种呼吁。”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高燕宁教授说。2003年以来,高教授一直任教一门名为《同性恋健康社会科学》的课程。但是,该课程是为研究生开设的。到目前为止,只有1745名学生选修了这门课。
同性恋是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与行为。从被认为是犯罪、被绞刑架处死,到被冠以性变态,再到被一些国家政府承认,社会对待同性恋态度的变化经历了漫长的过程。
1997年,中国新《刑法》取消了“流氓罪”。这被有关学者看成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标志。因为该“罪行”曾常常被用来惩处某些同性恋性行为。
2001年4月,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也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而此前,同性恋被归类为性变态。
“同性恋的非刑事化以及不再把同性恋视为病态,表明社会越来越进步和宽容”,香港智行基金会主席杜聪欣慰地说。杜本人就是同性恋。亲身感受告诉他,对同性恋歧视来自于误解和无知。因此,他决定资助复旦大学开设这门课程,从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和文化角度对同性恋进行全面研究。
限于中国传统习惯、民族风俗、社会开放程度等原因,同性恋的性倾向和性选择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与传统道德秩序严重悖离的病态的性取向。同性恋群体所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更是遭到世人诟病。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导致了同性恋者多不敢公开身份,从而选择了违背自己性心理的所谓“正常人生活”,或是偷偷摸摸的进行“地下活动”。
据权威估计,中国约有3000万的同性恋。著名的同性恋问题专家张北川教授的跟踪调查表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隐匿了身份,仍然戴着面具生活。
中国传观伦理道德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由于同性恋无法生育子女,因而属于“大逆不道”的范畴。一些同性恋者违心地选择异性配偶组成家庭,以减少社会压力。
多数与异性结婚的同性恋者,都不会公开其性爱倾向,潜在危险随之而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流行病学专家张孔来教授说:“如果丈夫与同性恋者发生性行为而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妻子的概率就非常高。一旦病毒扩散,这就不再是单纯的同性恋问题,而演变成了社会问题。”
因此,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入了专家的视野。2000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银河博士曾鼓动人大代表提交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议案。终因未能征集到30位代表的签名而搁浅。
作为律师,周丹认为同性恋婚姻立法的时机还远不成熟。“尽管现在有许多同性恋者敢于公开站出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但同性恋群体的呼声依然微弱。同性恋者固然应当正视自己的性取向。但是,倘若社会没有形成开放、平等和宽容的大气候,要求同性恋者这么做,几乎等于是强行他们‘在社会上自杀’。这是不切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