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7日召开的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06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006年,福建省将对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含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这将为福建省农村农民减轻负担6.42亿元,惠及农村中小学生340多万人。同时,福建省将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