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房价高,自己造
2005年最自发的力量来自民间。当房价居高不下,一场声势浩大的民间造房运动蓬勃兴起,从北京个人合作建房领袖于凌罡开始,这场运动立即席卷全国,上海、广州、成都、西安纷纷揭竿而起,有人戏称这犹如当年陈胜吴广起义,但很快这场运动就偃旗息鼓。
以上海为例,2004年4月,身在美国的留学生翁云在网上发出帖子:“你想用同一笔钱既买房又自己开公司当老板,还可以结识一大批有志创业的人才,一举三得吗?集体买地造房team是你的最佳选择!”
据称,不到一个月,就有50多位海外留学人士和国内的IT业人士、会计、金融人才、房屋设计师等加入了这个团队。到2004年7月底,他们已经筹集到了100万美元。2005年5月19日,成本测算报告第六稿出台,内部成本售价5691元/平方米,地块目标在上海内环线之内的静安区。在这样一个地理位置,这样一个售价,无疑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当时,他们确定了工作重点:开办实业股份公司、争取政府支持、购进地块、融资贷款等等。
之后,翁云和团队成员联合了50多位海外留学博士联名写信,请求上海市有关部门能给“海归”免去建房的所有税收,但他们的愿望没有实现,相关政府部门也没有向他们提供便宜合适的地皮。2005年1月,上海个人合作建房的倡导人翁云改变了原先的计划,开始在松江、闵行开发房地产。此次个人合作建房计划宣告流产。
有人事后取笑他们,说这类似“一群小孩子在玩积木”。在这场游戏里,政府冷漠地观望,开发商公开说风凉话,银行说政府没有明确态度,他们不放款。于是对个人合作建房者来说,注定了这条路很难走。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之前房价一天天飞涨的情况下,个人合作建房设想的出现实际上体现了消费者对高房价的无奈和反抗。
“尽管这种反抗有点堂吉·诃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倡导者熊晖告诉记者。
2006:三大悬念待解
展望2006年房地产走势,仍有三大悬念待解。由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2005年10月份已经开始征求意见,看来这个重大政策将留给2006年了。根据《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所需费用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也不得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楼房共用设施设备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2/3以上通过后实施。
另外一个悬念是二手房交易将征20%个人所得税。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的说法不太一致,但是,二手房交易征收所得税其实是一个老政策,但现在,这个政策方向开始改变了,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征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重申二手房交易必须缴纳个税。北京市也开始有了新动作,北京市转发了相关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个人购买住房销售业务的程序为“先税后证”:北京市各级房屋管理部门对于未出具契税完税证明或契税核定证明的,不予受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最后是否开征物业税成为一个焦点,特别是物业税征收可能给房价带来的影响、对买房人带来的影响,引起争议。根据今年年底举办的“中国财税论坛2005”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表示的“十一五”期间要稳步推进物业税的思路理解,北京将在近期有所动作,有业内人士分析说,也许2006年北京将出台物业税的相关政策。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
据有关分析说,在买房人支付的房款中土地成本占到了50%左右,而房地产商一次性要付清70年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成本过高的主要原因,能否以物业税的方式,每年为土地支付成本,开发期间,每年由地产商支付,房子卖出后,由业主每年支付,这是近年来房地产业内谈论最多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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