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行的湖南省检察长会议上,公开通报了去年湖南省查处的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并确定了今年查处职务犯罪的重点。
去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48件1483人,其中大案605件(内有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61件);要案85人(内有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8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0.1%;已起诉955人,有罪判决876人。影响较大的案件有: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等法官受贿系列案,省建设厅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大刚(副厅级)受贿案,郴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雷渊利巨额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系列案,中石化巴陵公司原党委书记罗明安(正厅级)巨额受贿案,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朱金武受贿、挪用公款案等。
同时,全省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47件,要案19人;已起诉251人,有罪判决227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邵阳市原常务副市长戴松林等人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案,常德市鼎城区管委会原主任曾辉等人滥用职权酿成特大火灾案,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原科长刘湘建等人为他人非法办理护照案,涟源市煤炭局安监员龚立新玩忽职守监管不力造成煤矿特大事故案等。
据介绍,今年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同时,坚决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严肃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