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长”王金平在美国表示,台“立法院”可能在三月讨论军购案。无党籍“立委”李敖今天上午说,他反对任何版本的军购案,他会在二月底三月初与女儿李文分别向美国联邦法院控告美国总统布什,因为美国依“台湾关系法”必须提供台湾武器,美国如不免费提供,有违美国法律。一旦他提告之后,诉讼未确定前,台湾没有理由处理军购案。
台“外交部”熟悉美国法律事务人士则称,李敖向美国法院提告不成问题,问题在于美国法院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李敖就无法达成要美国法院解释“台湾关系法”的目的。
李敖表示,他研究过“台湾关系法”,其中是用provide这个英文字,数百年来的意义是“免费提供”,不是“买卖”。美国政府岂能违反自己的国内法,硬要卖武器给台湾?他是台湾的“国会议员”,布什政府的做法违法台湾利益,他有权提出控告,更早已秘密跨海委托律师准备提出告诉。他已和律师商议很久,认为美国联邦法院不能不受理。
一生告人无数的李敖还说,布什是他的第一个外国被告,他和女儿李文以“围堵”策略一起告布什;他说,李文是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公然违反美国的国内法(“台湾关系法”),美国公民就是受害人,李文当然可以提出告诉。不过李文担心一旦状告布什,中情局可能会派人到大陆暗杀她,还希望老爸提供保护费。
李敖也透露,此事规划已久,诉讼费用之高,非外界能想象,“但我李敖都能赞助一百万元帮金素梅告日本人,再花钱告美国又何妨?”他更强调,跨海告布什,很多人会认为不可思议,但外界不应用“成败”看问题,而应以“是非”看问题,“我正是大是大非者”。
李敖说,他已经在美国国会公开文献中找到“提供武器”就是“免费提供武器”的记录,可以用来向美国政府提告,控告美国未依法免费提供武器给台湾,逼使联邦法院对“台湾关系法”中有关美国对台提供武器的文字,作出解释与判决。
李敖说,法律疑义没弄清美国是否应免费提供武器前,台“立法院”不应该通过预算向美国买武器,“立法院”即使要处理军购预算,必须等联邦法院对他的提告有具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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