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5日在南昌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主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中国人民银行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吴晓灵分别在会上讲话。会议由副行长苏宁主持。项俊波、胡晓炼、马德伦、刘士余、易纲出席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5年工作,指出,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金融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人民银行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强总量控制、优化信贷结构、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金融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05年11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8.3 %,狭义货币供应量M1同比增长12.7 %;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2.2万亿元;信贷结构有所改善,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同比多增4413亿元,中长期贷款同比多增344亿元,农业贷款同比多增75亿元。
二是金融关键领域改革实现突破。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7月21日,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进一步减少了外汇管制,完善经常项目可兑换,稳步可控地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大力支持“走出去”战略,加强资金流入和结汇管理,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外汇违法违规问题。结合新汇率制度的运行特点和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的需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汇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新的汇率制度运行以来,人民币汇率实现了小幅双向波动,保持了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四家银行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国家绝对控股的基本原则,审慎选择境外战略投资者。经过改革,各家银行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得到加强,财务指标继续改善,财务可持续能力和综合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市场价值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金融市场在创新和开放中不断发展。推动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和次级债,开展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试点。顺利推出企业短期融资券,2005年累计发行1392亿元。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建立了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制度。开发避险类交易工具,成功推出债券远期交易。批准泛亚基金和亚债中国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交易品种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加强了金融市场的运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市场风险。
三是金融稳定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状况良好,历史形成和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逐步化解,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性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了金融稳定监测指标框架,全面开展对我国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完成了对我国金融稳定的首次自评估,并发布了金融稳定报告。妥善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防范机制,研究设计了存款保险制度。
四是金融服务达到新水平。金融法规建设和统计、研究工作出现新局面。积极推动与金融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出台了一批促进金融市场发展、规范金融服务行为的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推动金融生态建设,成功举办首届“金融知识展”。
支付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顺利实现了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运用,实现了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小额批量支付系统试点上线运行取得成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及其事后监督系统在全国推广。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推广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开始试点。中小金融机构汇路进一步畅通。改进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了对网上支付等电子支付领域的风险监督。大力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人民币银联卡受理范围进一步扩大。
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顺利发行,流通中货币结构更加合理;现金管理和现钞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反假货币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推进财、税、库横向联网试点,加大国库改革和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国库资金风险。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信息查询功能日益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始在全国推广运用,管理办法出台;信用评级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和地方反洗钱工作协作机制。公开发布了《2004年中国反洗钱报告》。
五是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了与七国集团(G7)的经济金融政策对话。作为二十国集团(G20)和BIS亚洲顾问委员会主席国及G30新成员,推动并深化了国际和本地区有关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高层对话。区域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亚洲债券基金第二期带动了区内本币债券市场的发展。在10+3货币互换协议框架下,与日本、韩国、印尼等国续签协议并扩大了协议总规模。与俄罗斯、蒙古等7个周边国家央行间的边贸本币结算协议进一步完善。稳妥有序地推进和完善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
六是认真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职工队伍素质、管理水平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银行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全面结束。全系统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机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均达到100%。通过深入扎实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人民银行全体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和实践检验,在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做好全年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十一五”良好开局、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至关重要。2006年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着力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会议部署了200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2006年货币政策的预期调控目标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2和狭义货币供应量M1分别增长16%和14%,全部金融机构新增人民币贷款2.5万亿元。实现上述目标,要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监测研究,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利率形成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促进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继续推动金融生态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
(二)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和稳定的需要出发,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发挥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三)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在规范发展已推出金融产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加强对资产支持证券的研究与开发。进一步发挥黄金市场的规避风险和投融资功能。加强市场基础性建设。
(四)深化金融企业改革,着力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发展。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处在关键阶段,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继续稳步推进改革。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按“一行一策”原则,分步制定、实施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发展。
(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加强对金融风险、金融稳定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密切关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发展状况,防范跨行业、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风险补偿机制。
(六)进一步加快支付体系建设,完善支付体系监管机制。完成小额支付系统建设在全国的推广。做好现代化支付系统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鼓励支付工具创新,引导网上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促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发展。改进和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
(七)做好货币发行与管理工作,提高经理国库工作水平。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管理,保证合理现金供应。做好反假货币工作,维护人民币信誉。加快推进全国财、税、库横向联网,全面完成国库接入支付系统运行工作,积极研究、稳妥推进国库数据集中系统建设。
(八)加强信贷征信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征信及信用评级市场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征信市场秩序,提高评级业整体水平。尽快实现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网运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九)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我国反洗钱工作。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机制,加强对银行业反洗钱的监测分析和合规性检查,提高通过分析可疑资金交易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能力。积极争取成为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正式成员。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反洗钱机制。增强全社会反洗钱意识。
(十)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的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事务中的作用,创造良好的金融国际环境,维护我国利益。
(十一)推进金融立法和依法行政,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
(十二)改进内部管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会议强调,做好2006年人民银行工作,开创“十一五”时期金融工作新局面,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