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莱芜市将取消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此,山东省已有14市建立实行该制度,救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到2001年底,全省农村低保在保对象35万人,年支出保障金近亿元。2003年上半年,我省农村救济开始实行“一省两制”,即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实行定期定量的“特困户救济”制度,年救济农村特困人口57.4万人,年支出救济资金1.35亿元。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省农村在保人数达到43.2亿元,较上年增加13.9万人。德州、聊城、菏泽3市实行定期定量救济,救济人数为16万人,较上年减少9.8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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