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去年,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加大了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违纪违法及失职渎职案件的查办力度,建立了与国土、建设、教育等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和联合办案机制。
监察部会同环保总局重点挂牌督办了9起环境违法案件。全国共确定挂牌督办案件3674件,查结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万件,处理违纪违法责任人163人。质检部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了苏丹红、孔雀石绿、啤酒甲醛等突发性事件,较好地维护了食品安全。
2005年监察部和各级监察机关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时赶赴重特大事故现场,分清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察部直接参加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瓦斯爆炸事故、广东省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等多起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目前已结案1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8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监察部还与国家安监总局深入分析事故背后与腐败相关联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纠正和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多次派出联合督察组,对黑龙江、辽宁、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贵州、安徽、江西、湖南等10个省(区)进行督察。全国共有4878人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国有企业负责人1257人,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各级监察机关对一批虚假退股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监察部印发了《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以关系国计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为重点,着重对国土资源、农业、环保、质检、建设、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和行业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据统计,各省(区、市)共清理行政许可项目42409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4399项,保留18010项,纠正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6735个。
监察部加强了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建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联系机制。一些地方组建了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山西、福建等省(区)成立了省级行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出台了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规则及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内蒙古、四川、天津、湖北等省(区、市)建立和完善了行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一些省(区、市)制定了行政绩效测评规则。全国共建立行政投诉中心5458个,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92243件,办结851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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