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检察机关2005年全年立案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55件307人,给予纪律处分292人,同比下降15.4%。这是记者23日在广西桂林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叶青纯在会议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重点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两个环节,当前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或对上级检
察院决定、指示拒不执行的;违反领导干部“六个严禁”规定的;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造成当事人脱逃、伤残、死亡或刑讯逼供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办案造成冤、错案的;检察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凡发生上述这些方面的问题,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叶青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党风检风建设。一是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和变相体罚等。二是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利益驱动问题。严禁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款物或违法违规处理扣押、冻结款物;严禁违反规定占用发案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或者到涉案单位报销费用;严禁拉赞助,私设“小金库”,搞违法创收。三是坚决纠正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四是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和滥用检察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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