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最近出现了一种令人不安的现象:一些地方急于推典型、定模式,把少数村庄建起楼房别墅、办起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等现象简单地认定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动范例”。这种做法的危险性在于,把中央确定的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生生地割裂开来为我所用,使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族伟业变成部分干部争相展示政绩的良机;把一项必须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简单化,急于求成,导致欲速则不达的后果。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讲的这三句话言简意赅,阐明了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建设新农村的宏伟目标与当前我国农村的现实,决定了完成这项历史重任绝非朝夕之功,必须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初期,我们需要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政策,但绝不能在个人功利思想或急躁情绪主导下急于树典型、定模式。那种试图让个别富裕村庄的景象短期内遍地开花的做法既不切实际,也不符合中央对新农村工作的部署。
当前出现的为新农村建设推典型、定模式现象中,一些地方所选的典型和宣传的内容,只见村民住房、村容、道路等硬件的改善,不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内容,其中有的地方村民搬进了楼房、别墅,还得扛着麻袋、提着水桶爬楼,生活反而不方便了。还有的村庄面貌发生变化,完全是因为在外经商的个别乡亲个人大量投资,并非广大农民自主创造改变命运。这样的典型在推广的方向性、可行性等方面,都有需要商榷之处,更不能当作模子去复制。
我国的村庄分布广泛,自然环境、人文背景、发展情况千差万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十分艰巨。近日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各地在树立典型时头脑要清醒,充分注意代表性和今后推广的可行性,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和进程,千万不能凭长官意志确定一个模式,不论山村还是水乡都照猫画虎,把好事办砸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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