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 邹声文、田雨)调查研究的经费时间更有保障,知情知政的渠道越来越畅,履行职责的条件不断改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的切身感受,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年来在代表工作方面的系列新举措取得了成效,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越来越便利、越来越有积极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有鉴于此,2005年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了系列工作文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作出具体制度安排——
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代表履行职责,必须知情知政。2005年以前,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要向代表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2005年以来,除公报外,开始向代表寄送有关国民经济方面的材料、常委会会议情况通报以及有关会议文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后,又立即向全体代表发送了有关“十一五”规划建议的辅导材料;今年2月,又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及其说明提前印发全国人大代表,并委托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在会前组织当地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讨论,为大会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首次普遍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由于针对性不强等原因,以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代表视察的积极性不高。为了调动代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积极性,2005年九、十月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征求各地方、各部门意见后,拟订了300多个调研题目,供代表参考。据统计,共有150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活动,共提交专题调研报告170多篇,提出了许多富有参考价值的工作建议。许多代表表示,将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撰写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2005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幅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的代表名额,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程度。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只有10位代表列席,本届常委会则陆续增加列席会议的代表人数,目前每次已增至24人,有时根据常委会会议议程还会多邀请几位。据统计,有140多位代表列席了常委会会议,近400位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举行有关立法调研、审议代表议案或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会议,也注意邀请代表列席,听取代表意见。
代表履行职责得到系统培训。参加培训是代表不断提高自己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有380多位代表接受培训。据了解,今后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将有计划地办下去,使更多的全国人大代表接受培训。
履行职责的经费和时间更有保障。中央转发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要为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大幅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还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代表活动时间和应享有的各项待遇。各省级人大常委会普遍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具体服务。
此外,在议案和建议办理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注意邀请相关代表全程参与。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数量比较多的议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通过专题座谈会等形式,与领衔代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办理议案,并邀请代表参加有关法律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审议活动。办理代表建议时,有关方面也注意与代表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受到了代表的高度评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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