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日宣布,已于日前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对其要约收购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无异议函,并将于3月8日全面启动要约收购进程。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计约143亿元。要约收购期共30天,从2006年3月8日起至2006年4月6日结束。
中石化于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宣布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旗下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四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要约收购的价格分别为:齐鲁石化10.18元/股,扬子石化13.95元/股,中原油气12.12元/股,石油大明10.30元/股。
在6日公布的要约收购生效条件中,中石化表示,在要约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流通股股份总数分别不超过各股总股本的10%,石油大明流通股股份总数不超过该股总股本的25%,则此次要约收购生效,被收购公司将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要约期届满时,如果生效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则本次要约收购不生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收购人接受,投资者将会承担因上述生效条件没有得到满足而出现的目标公司股票挂牌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可能遭受重大的投资损失。
中石化表示,对四家目标公司的要约收购将不互为生效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中石化此次提供的收购价溢价可观,将有利于本次要约收购顺利进行。
中石化此前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次收购价格比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要约收购方案公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分别溢价24.4%,26.2%、13.2%和16.9%,比前一年最高收盘价分别溢价12.6%、10.0%、11.7%和14.1%。
中石化位列亚洲第一大炼油生产商,其总市值约占全部A股市场总市值的11%左右。中石化自身加上其旗下上市子公司的流通市值总计已超过200亿元。
中石化认为,通过对四家A股子公司的要约收购,将解决拟被收购上市子公司与中石化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中石化、拟被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双方流通股股东多方共赢的局面。此举也将有力地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随着此轮整合的稳步推进,中石化旗下剩余几家子公司的整合回购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尽管中石化已表示现在讨论其余几家公司的整合方案还为时尚早,上周五,中石化旗下另外两家上市子公司上海石化和仪征化纤股价再次出现急速拉升,反映了市场对其收购前景的看好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