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今年立法计划已出台,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由本报征集的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立法项目。这将是江苏省首次为外来务工人员立法,因而格外引人关注。它充分体现出作为流动人口大省的江苏对新市民的关爱。3月8日,记者就新市民权益保护立法背景及新市民的期盼作一番追踪采访。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专家在谈到立法背景时介绍,目前江苏全省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依据的只是各部门的单项管理条例,缺少综合法律。立法机关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应抓紧研究、清理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从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出台一部专门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权、劳动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做到解决争端,维护权益均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为此,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劳动、司法等部门抓紧调研,力争早日拿出立法草案。
得知江苏省将为新市民合法权益保护立法的消息,几位在宁打工的“新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不露出欣慰的笑容。他们除称赞政府想的及时周到外,还对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在某房地产公司当销售员的王小春说,目前像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和服务,都是由城里的劳动、公安、卫生、城建、教育、计划等10多个部门分兵把口,多头管理,不仅增大了城市管理成本,也给我们平时生活添了许多麻烦。有时办件私事要跑好多家,烦恼之极。因此,建立专门的进城务工人员管理部门很有必要。立法中也应明确规定城市应建立综合性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机构,以便对暂住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一条龙服务。
与妻子同在某酒店打工的陈三宝说,在城里生活这么多年,最烦的就是办各种证件。有时办一个证要花费很多精力。建议立法规定,对进城务工人员实行《暂住证》一证式管理。就是实行暂住证、婚育证、就业服务卡三证合一的一证通制度。这样既可减轻部门重复办证登记,给我们带来的额外负担,也便于各部门掌握了解情况,可谓一举多得。
在某建筑公司任项目经理的徐城万说,我几年前就办理了工伤、养老等保险。由于平时工作岗位流动性大,经常遇到保险账户资金转户的问题。由于这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经常这家交了费,到了另一家单位却不认账。因此建议立法规定外来工社保金转移办法,允许不但可以转移个人交纳的部分,也可以按一定的比例和方式转移务工所在单位缴纳的部分。
56岁的王家汉,10多年前就从河南农村来宁打工,一直在某小区当门卫。谈起政府将为外来工立法,老人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每年能得到几天的休假。老人说,门卫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都是按合同上班,有时想请假回老家住几天,不仅要扣工资,还有可能被别人顶了,再想上班也很困难。因此,这么多年,平时就连过年也很难回去。不是不想,而是怕丢了饭碗,没法子呀!他认为,城里职工都能休假,为什么直到现在自己就没有这个权利呢?建议立法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应与同城职工都享有休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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