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上午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一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25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通过了18件,向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吴邦国说,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其中一条就是从2004年开始减免农业税。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农业税这一税种,结束了延续两千多年农民种田缴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向实行城乡统一税制迈出重要一步。
吴邦国说,为适应城镇居民收入和基本生活支出增长的新情况,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了修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扩大高收入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范围,减轻了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吴邦国说,公司法和证券法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对公司法和证券法作了全面修订。这两部法律的修改完善,对规范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吴邦国说,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公务员法,贯彻了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对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针对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的。常委会在审议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握两条:一是该法适用范围和处罚规定与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区别和衔接;二是既赋予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必要的权力,同时对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监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妇联组织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职能和作用,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规定。
吴邦国说,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去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稳定台海局势、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发挥了重大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
吴邦国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是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署理行政长官的请求,国务院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议案。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征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还听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香港各界人士的意见。常委会第15次会议高票通过解释草案,明确行政长官缺位后产生的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为原行政长官的剩余任期,保障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正确实施,确保了新的行政长官选举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吴邦国说,过去的一年,常委会还就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二是就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目前,正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修改物权法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考虑到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经委员长会议同意,法律委、财经委和法工委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公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吴邦国说,常委会还通过了公证法、畜牧法、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和决定,修改了审计法,审议了劳动合同法、行政强制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护照法草案和刑法修正案(六)、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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