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对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做出了部署。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委组织部了解到,宁波市正着手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
实践
大学生“村官”宁波由来已久
据了解,宁波市各县(市)区早在1999年起,就先后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到2005年12月,全市11个县(市)区共招考了535名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目前仍在岗的有414名,其中村干部202名,社区工作人员212名。
从宁波历年招考情况来看,录用人员以大专学历为主体。如现职大学生村干部中,中专学历的有12名,大专学历的有151名,大学学历的有39名,分别占5.9%、74.8%和19.3%。同时,也呈现出中专学历比例逐年下降,大学学历比例逐步提高的趋势。
问题
大学生村干部存在较大流动性
据了解,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以管理、法律、计算机、财务和文秘等五大专业为主。以大学生村干部为例,管理类的有40名,法律类的有31名,计算机类的有29名,文秘类的有19名,财务类的有18名,这五类专业占了总数的67.8%。
在人员的稳定性方面,村干部不如社区工作人员。除慈溪外,其他县(市)区录用为村干部的大学生岗位变动较快,留任的不多,不如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稳定。如余姚市近几年考录的27名大学生村干部中,目前仍在职的只有3名;鄞州区2001年考录的20名大学生村干部,目前都已不在岗位。
对策
“三支一扶”优惠政策开始推行
按国家八个部门的有关通知,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除在工作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外,为了保证他们在服务期满后的平稳就业,《通知》从两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就业服务,为他们继续留在基层工作创造条件。《通知》规定原服务单位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他们;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二是政策优惠。对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时,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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