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在短信欺诈成风的移动通信领域,真的能发挥玉宇澄清的超级功效吗?3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福建泉州实施手机实名制后,办假证的人乐了。泉州成为全国率先实行手机实名登记制的城市,一周以来,部分店里仍可无证购买手机号。“手机实名制”,说白了就是职能部门利用“身份底线”来对手机通讯领域“扫黄打非”。但问题是:当诈骗短信、黄色短信甚至SP的欺诈短信天女散花的时候,我们却把“实名制”的枪口对准了普罗大众,这种“监管生病、百姓吃药”的逻辑真的合理吗?听起来很美的“手机实名制”,终于在泉州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反讽。
我不反对“实名制”,其实在韩国等很多地方,“实名制”早成为经济社会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实名制”本身是个体自由与公共利益长期博弈的结果,是公共管理政策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要让身份底线成为犯罪的防火墙得有一个前提———社会必须自觉准备好处理庞大的信息、具有支付额外成本的能力,公民的社会活动必须自觉负担繁琐的程序成本和退让个人隐私领地。这两个“自觉”一旦缺位,“手机实名制”迟早会在“身份证游戏”的新博弈里被异化、被架空。
一项公共治理政策“听起来很美”,是符合了理论正义,但在进入执行环节之后,我们更需要关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手机实名制”是以公权力介入社会治理的,不可避免地会增加消费者提供相关证件的责任,比以往的入网程序增加了环节和成本,还需要消费者让渡部分隐私权。因此,在程序上,“手机实名制”的制定和通过有必要实现公开和透明,推行政府决策的听证制度,从源头上制约公权;在实体上,公共治理政策的出台必须考虑配套措施,“围追堵截、严厉打击”毕竟只是治标之计;在反馈上,要及时修订环节漏洞,构建公权与私权的人本和谐。(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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