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产业,是城市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环境,也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载体条件和重要投资环境。”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的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一口气用了4个排比句,来凸显房地产业与城市竞争力关系的密切性,分析房地产业与城市竞争力之间的关系也正是今年这本《蓝皮书》的特色所在。
5城市房地产价格严重偏高
竞争力较强的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会比竞争力弱的城市的房地产价格高,但过高的房地产价格也会影响城市竞争力的强弱。
《蓝皮书》指出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存在房地产价格过高,而偏离应有水平最严重的5个城市中依次为:深圳、杭州、上海、北京、厦门。
通过静态计量的方法,《蓝皮书》还得出了以下结论:城市房地产规模与城市竞争力的各个表现指标都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也就是说,房地产业规模大的城市,其竞争力也较强,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与城市竞争力的相关性是不确定的。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会导致城市经济较快地增长。但是,若房地产业发展速度过快,超过了有效需求,就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而城市经济的低效率,也会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速度。
中国房地产是“政策性”周期
从房地产周期的成因看,我国两次房地产周期波动均有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或房地产制度改革背景,因此,我国的房地产周期其实是典型的“政策性周期”,它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房地产周期具有显著差异。
《蓝皮书》通过对全国房地产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的研究得出上述结论。具体在北京房地产市场与宏观调控的关系时,《蓝皮书》认为北京是我国北方近几年重要的房地产热点城市。北京房地产投资波动远比全国复杂,并且表现出了与全国显著不同的波动规律。
1991-2004年,北京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经历了3个明显的波峰,第一个周期(1991-1997年)波峰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它是一个双峰周期,第二波峰是在全国房地产投资增长率急剧下降的背景下形成的。
第二个周期(峰值在2001年)目前尚未完成,房地产投资先快于后慢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个特征与南方城市广州、深圳十分相似。
重点城市房地产基本市场化
市场体制作为资源调配的基础制度,对房地产市场和城市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蓝皮书》指出,总体上,我国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基本实现市场化,但离完全市场化还有很大差距。东南沿海城市房地产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中西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弱。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江浙、广东等地区的城市的房地产业市场化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在具体衡量指标中,政府分配、黑市活动、垄断程度等指标表现相对较好。从各指标纵向来看,11项指数得分中,政府分配、黑市活动、垄断程度这几个指标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得分较高,也就是70%的市场化程度以上。在公有制经济、市场健全度、诉讼保障方面,35个大中城市整体表现中规中矩,大多数城市得分达到了6分,基本上达到了市场化的要求;在市场秩序、政府服务、价格管制、审批管制整体表现相对较差。指数显示虽然体现出一定的进步,但与国际上的先进城市相比仍然较为落后,这意味着这几个方面将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张彬/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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