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要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童工和危害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等三个突出问题。
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21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作出的表示。
步正发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大解决侵害劳动者权益突出问题的监察执法力度。第一季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此外,还要组织开展三次专项检查。一是在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等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二是在第三季度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维护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专项检查;三是在第四季度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
同时,要继续做好受理投诉举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等工作,积极预防和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步正发强调,要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大力推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将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都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书面审查制度。加强监察机构队伍建设。
步正发还表示,将以建立执法责任制和完善行政许可制度为重点,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议考核,对执法过错或行政不作为追究责任,对执法绩效好的进行奖励。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重点是对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项目坚决停止执行,并做好事后监管;完善审批方式,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公示制度。今年劳动保障部将组织开展一次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情况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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