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医生仍照常工作
打赢民告官官司这对李继峰来说,意味着他扫清了维权路上的一大障碍,《执业医师法》规定,非法行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当事医院和医生又重被推上风口浪尖。
据相关人士分析,在本案中,既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卫生部门就应出具“非法行医”的书面材料,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但是对卫生厅而言,刚刚经历过“民告官”败诉的尴尬处境,对本案能否“不计前嫌”秉公处理仍存变数。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委托其他卫生部门作为“第三方”提供非法行医的证据,如公安立案,当事医院和医生很可能被受害者家属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告上法庭。
据李继峰介绍,直到今天,当事医生还在原单位工作,只不过调动了一下科室。(文中人物系化名)
专家说法
体现法治建设的进步
著名中国问题学者巩胜利,惊讶于某些国家行政部门竟然为这样的医院袒护,他说卫生厅的败诉是必然的。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民告官”胜诉的情况,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卫生行政部门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这种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他期待在本案中可以由第三方来鉴定。
独家专访
走下去,为活着的人
对话受害者家属
记者: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一个人和一个医院的“战争”是很难打赢的?
李继峰:也有人劝我私了算了,跟医院打官司太难了。特别是我与卫生厅打官司后,有人把我看成疯子,还有人骂我不明智。
如果这场“战争”我不打下去,一些非法医院就不可能接受教训,就不可能真正地走上正规,管理部门也就不知道自己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自己应扮演什么角色。
记者:既然遇到过这么多的困难,有没有想过放弃,那样或许可以得到一笔赔偿?
李继峰:曾经有人认为,我就是想弄两个钱。如果我是为了赔偿,直接民事起诉医院不就可以吗?而且还可以得到精神赔偿,我何必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在他们的犯罪行为没有得到惩罚前,我是不会接受赔偿的。
记者:那促使你走下去的动力到底是什么?
李继峰:遇上了这样的惨痛经历,我看到了正规医疗机构中非法行医的危害以及他们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看到了卫生管理部门对医疗违法行为的袒护与放纵.所以我才想通过法律来打击他们的不法行为。不制裁他们,我对不起惨死的母亲,更对不起活着的人。当有人劝我,反正人也不在了,还是多顾活人时,我就明白地告诉他们:我就是为了活着的人,所以坚持下去才会有真正的意义。本报记者陈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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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碘—125放射粒子
碘—125放射粒子(又称体内伽玛刀),是一种钛合金作外壳,内有核放射源的柱状颗粒。射线穿透能力强。用于晚期肿瘤组织内的近距离连续放射治疗。2001年8至10月份,只有北大医院才获国家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研究。碘—125放射粒子的治疗原理是,通过其产生的伽玛射线,对癌组织细胞进行连续照射,造成DNA双链完全破坏,使被植入粒子的组织细胞坏死后不再修复。放射粒子所能造成的并发症有:放射性坏死、肠瘘,以及肠梗阻、腹腔脓肿等。同时因“异物”留存,影响伤口的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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