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确定三大治理范围
本报记者 董伟
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这是今年国土资源部重点查办的三类案件。
日前,国土资源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范围:一是土地出让,重点是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二是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三是项目发包,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四是土地、矿权评估。
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科学界定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范围、时间界限以及政策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办法,国土资源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调研和下发调查问卷等方式,就商业贿赂在国土资源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治理对策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国土资源部希望通过这次治理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从现在开始,用半年时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2004年1月规范本系统工作人员行为的“五条禁令”发布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
据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已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举报信箱,还开通了举报传真电话:010-6655834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信用档案
本报记者 李松涛
据记者了解,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06件,案值9.15亿元,其中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486件,案值1.46亿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表示,将治理商业贿赂列为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在2月27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指出,总局将尽快制定下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就这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地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对不正当交易、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整治力度;突出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治理重点领域和行业,坚决打击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等各种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排查线索,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线索进行排查。
总局还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对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性案件,依法从严处理。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经营动向。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企业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大案要案
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学习贯彻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今年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依法从严查处。
贾春旺说,各级检察机关要在专项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等犯罪案件,要及时、认真地做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发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况,要依法提出监督意见。要突出抓好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工作,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犯罪。同时要结合办案加强预防犯罪工作,促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另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已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查询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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