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06年3月23日,欧委会正式批准了皮鞋反倾销案的初裁方案,拟从4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指出,欧方对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裁决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
崇泉指出,首先,欧方在本案中抽取的13家抽样企业均为民营或外资企业,他们完全符合欧方关于市场经济待遇的5条标准,而欧方却以种种理由否决了所有抽样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对此中方已多次提交抗辩材料。
其次,本案中方130多家企业参加应诉,其中90%为未抽样企业,他们被剥夺了市场经济待遇而并未得到任何解释。虽然WTO《反倾销协议》允许在税率裁决问题上通过抽样和加权平均的方式做出,但市场经济待遇的裁决涉及各个企业不同的具体情况,必须在对每家企业进行充分审查的基础上做出,而不能简单的通过抽样的方式决定,欧方这种通过否决抽样企业市场经济待遇进而否定我全行业市场经济待遇的做法超出了《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规定,剥夺了应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欧方的一贯做法,这是欧方自1998年来在对华反倾销政策上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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