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适当调整现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暂定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