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称采“岭南第一泉”经批准,此举却与“禁取水”条例相抵触
广州白云山禁取水引发市民强烈关注,昨天又有读者反映,源自白云山的“岭南第一泉”也被采来用作桶装水批发。文物级别的古泉水被开采引出了白云山禁取水的新问题,白云山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涉及历史现象情况较复杂,将尽快调查核实。
岭南第一泉至今已有500年历史,位于景泰街飞鹅岭下政民路77号,为广州九大名泉之首,当地居民又称鸡爬井。此井水味美,经昼夜不变,被明代学者黄谏誉为“岭南第一泉”,后人又称其为“学士泉”。2002年7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广州市雕塑公园旁的政民路77号,该处现在是一个综合大院,内有培训中心、休闲中心、水厂等几家企业,院内一个小花园,铁门上挂着“岭南第一泉”的牌子,并有“文物保护单位”字样,表明古井在此处。水厂的厂房和办公室就在这个花园内,在办公室后的库房里可以看见百余桶装水堆放着,一个工作人员正从小花园深处搬出一桶桶矿泉水,装上停在门口的面包车,准备送货。
记者以加盟经销商为由与水厂办公人员交谈,询问这里的桶装水是否真的采自古井?工作人员信誓旦旦:“我们的水是直接从井里抽取的,这泉水的源头来自白云山,绝对不假。”那么白云山已实施禁取水,难道不怕禁令?工作人员称水厂开采经过批准,水厂只是抽取井水,不是打井取水,所以不算违规。“矿泉水合乎卫生标准吗?”工作人员又出示了食品合格证书。
水厂似乎并无不合法之处,但新《条例》明文规定,白云山禁止抽取地下水和取用地表水。“岭南第一泉”既是文物,其井水也属于地下水范畴,对它的开采是否违反“禁取水”条例?白云山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取得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采水许可证,二是是否符合白云山保护条例。一个普遍的情况是,企业获得了采水许可证却与“禁取水”条例相抵触,此时需要与广州市相关职能和执法部门协调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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