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人物
1.“领军”人物:刘道生,43岁,原巫山县常务副县长
2.“关键先生”:陈佐兵,第二被告,原长江委设计院原库区规划设计处水产室主任
3.同案受审:巫山县原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厚桃,负责县石灰厂移民补偿初审、申报等工作
4.同案受审:巫山县原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谭要武,负责县石灰厂移民补偿初审、申报等工作
5、“军师”:陈方敏,第五被告,原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大纲
以兼并为幌子,巫山县原副县长刘道生联手原经济发展局正副局长等人,共谋侵吞移民补偿金258万余元,刘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万元,4月3日,重庆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机关指控刘道生等5人涉嫌贪污公款258万余元,其中1名帮助出谋划策的律师也因相同罪名同堂受审。经过一天审理,合议庭没有作出当庭宣判。
当日出庭受审的5名被告人中,刘道生“官位”最高。他今年43岁,曾任巫山县移民局局长,案发前系巫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第二被告陈佐兵,系原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下称长江委设计院)库区规划设计处水产室主任,是该案中的“关键先生”,与几乎所有的指控有关。陈所在单位受重庆市移民局委托,负责对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淹没实物及移民规划遗留问题进行核查。
卷入该案的还有巫山县原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厚桃、原副局长谭要武,二人所在单位系巫山县石灰厂(下称石灰厂)主管部门,他俩负责该厂移民补偿的初审、申报及管理等工作。第五被告陈方敏系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诉人指控其在整个假兼并过程中充当“军师”角色,企图以打官司等形式掩盖用虚假兼并侵吞移民补偿金的事实。
检方指控
指控一假兼并侵吞移民补偿金
律师为假兼并支招
公诉人指控称,2002年四五月期间,刘道生和陈佐兵商量,用假兼并的方式侵吞巫山县石灰厂的移民补偿金。不久,陈佐兵找到湖北一家公司的经理秦某,欲借用其公司名义实施假兼并。同年6月,陈佐兵与秦某、张厚桃、谭要武等人又对具体操作步骤进行了商量,大家达成共识:必须通过一种合法的方式来掩盖虚假兼并、侵吞移民补偿金的事实。
同年11月,重庆市政府批准对石灰厂移民补偿258.49万元。为确保整个“操作”万无一失,2003年11月,谭要武、陈佐兵向律师陈方敏咨询有关法律问题。在明知谭等人兼并目的是为侵吞移民补偿金的情况下,陈方敏仍欣然为其出谋划策:由兼并企业对石灰厂一次性收购取得移民补偿金,再通过打官司使兼并形式上合法,以掩盖用虚假兼并侵吞移民补偿金的事实。
虚假协议套了140万
由于秦某中途退出,陈佐兵又安排万州渝美化工公司经理王智(另案处理)出面假兼并,根据陈方敏的建议,约定该公司以101万元对石灰厂实行收购式兼并。随后,双方还煞有其事地签订了《兼并协议》和《补充协议》。
2004年1月6日,谭要武和陈方敏分别代表巫山县经济发展局、万州渝美化工公司在巫山县法院达成履行《兼并协议》的虚假调解协议。事后,陈佐兵、谭要武分别将上述情况告诉了刘道生和张厚桃,二人均表示同意。同年5月31日和8月10日,经刘道生同意,巫山县移民局将石灰厂移民补偿金140万元拨付给了万州渝美化工公司。
指控二3名被告人涉嫌受贿
副县长两次受贿2万元
1998年8月6日,巫山县某建筑总公司承建了该县移民小区综合楼迁建工程,时任巫山县移民局局长的刘道生负责管理该工程。2000年春节期间,刘道生在家中收受承建单位副经理谭某送的感谢费1万元。
2002年11月,重庆市政府批准对原万县市江南化工公司大昌铜矿厂的移民补偿,为尽快得到该款,该厂负责人王智请陈佐兵出面找刘道生帮忙,次年11月的一天,刘在家中收受陈佐兵帮王智送上的感谢费1万元。不久,王智顺利获得移民补偿金。
副局长虚报3万揣腰包
办成此事后,“牵线搭桥”的陈佐兵也没有白忙乎,王智随后送给他感谢费10万元。2002年上半年,巫山县经济发展局及其下属单位为了尽快获得移民补偿,让时任该局局长的张厚桃出面找陈佐兵帮忙,并由张厚桃帮该局及其下属单位送给陈佐兵感谢费,前后共计2.8万元。
检方还指控,谭要武涉嫌贪污、受贿各3万元。2004年1月,谭要武虚构法律顾问费名义,用虚假发票从巫山县经济发展局报销3万元,据为己有。2002年9月,万州区某建筑公司承接了巫山县魔芋精粉厂住宅楼建设工程,谭要武在管理该项工程期间,分两次以借款的名义收受承建单位感谢费3万元。
庭审现场
“领军人物”“关键先生”表情各异
副县长否认侵吞移民款
当日庭审中,针对公诉人两项指控,第一被告刘道生均称“有异议”。刘辩称,自己对假兼并侵吞移民补偿金一事并不知情,既没有参与共谋商量,也不知道有人从中做假;在石灰厂移民补偿金的申报、审核及发放过程中,“我没有滥用职权,所有程序都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办的事。”
刘道生承认收过谭某和陈佐兵转送的各1万元现金,但他否认属于受贿行为。刘称,这两笔钱都是礼金性质,属于礼尚往来范畴,“因为,当时我岳父刚去世不久,那钱是他们送的礼金。”公诉人询问其他亲朋好友当时送了多少钱,刘称,“每笔都是一二百元,大额仅此一笔。”
“关键先生”庭上吐得痛快
第二个单独出庭受审的陈佐兵,大学文化,操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对公诉人、法官和各辩护人的提问,陈佐兵均一一痛快回答,几乎没有任何遮掩。陈首先亮出自己的观点:“检察机关的指控部分是事实,部分有出入。”他称,贪污公款的金额不应是移民补偿金的全部,而应是258.49万元减去兼并企业支付101万元后的差额,“实际上,所谓的贪污公款因王智的案发导致大家都没有拿到钱,它只是一个尚未来得及实现的计划。”
陈佐兵称,他曾多次和刘道生一起共谋假兼并的事情,“为稳妥起见,刘老师指示我,一定要找个外地可靠的企业来实施兼并。”刘道生的辩护人询问,其他几名被告是否知道参与此事会得到好处,陈笑了笑表示:“我暗示过他们,相信大家都清楚,这是件利益共享的事情,谁都知道,事成之后肯定不会白干。”
谈及受贿12.8万元的指控时,陈佐兵承认自己收过钱,但称“金额不对”。陈称,当时,王智给了他一张10万元的支票,“我坚决不要,但他坚持要给,由于我当时正装修房子,最后就以借的名义收下了。后来我还了他5万元。”关于另一笔2.8万元的指控,陈佐兵称,不是2.8万而是1.7万,多算了1.1万元。